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刑法剑指“影响力交易”

作者:阿计刑法交易国家工作人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刑法修正案权力寻租主体界定受贿罪

摘要:按照传统的理解,掌握公权的在职官员才有“资格”接受贿赂、权力寻租,现行刑法也将受贿罪的主体界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不过,今年8月26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将受贿罪的适用范围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向两个方向作了扩展。一是扩大到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人。二是扩大到离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这些变动标志着,在现实生活中愈演愈烈的“影响力交易”,将正式面临刑法的惩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公民导刊

《公民导刊》(CN:50-10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