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松民旅游团公款相关责任人贪污罪公费出国纪律处分构成要件陈兴良
摘要:前不久看到这样一条新闻:安徽一公费出国旅游团,在芬兰被人家抓了个现行,回国后,相关责任人受到了纪律处分,但有论者从贪污罪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认为应该按贪污罪论处,这招来了北大陈兴良教授和田文昌律师的反对,他们旗帜鲜明地提出:公款旅游不适合以贪污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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