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监督集萃司法裁判司法人员地方人大办案人员司法公正司法不公水源责任
摘要:笔者认为,地方人大进行个案监督,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需要监督.而在于监督的方法。培根有一句名言:“一次不公的司法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同样,对于个案监督,如果不透过现象抓本质,不从源头上追究违法办案人员的责任,仅就案论案,纠正了一个,还会有不公的案件不断出现,司法公正的水源永远不会清洁。因此,加强对个案的监督,关键是要善于通过案件,加强对一法人员的监督,追究司法人员的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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