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事实婚姻关系同居生活民政部门结婚年龄四川
摘要:编辑同志: 李家河乡村民谭某与肖某同居生活18年,由于当时两人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未到当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2001年,肖某南下打工时跟一位四川人“跑了”并登记结婚。为此,谭某找肖某计说法,却令谭某没想到的是,《新婚姻法》已经废除了事实婚姻的说法,谭某与肖某的事实婚姻关系究竟该如何了结?请编辑同志给予指点。读者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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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导刊》(CN:50-10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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