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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税收核定中的“无正当理由”

作者:王子凝税务税收核定计税依据正当理由

摘要: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的财产交易价格明确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时,可以依法核定其应纳税额。由于立法规定过于原则,加之“无正当理由”等概念内涵的不确定性,使得税务机关在启动税收核定权时往往遭到种种质疑,甚至引发旷日持久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在广州德发案的再审判决中初步形成了对“无正当理由”的判断规则,通过对这些规则进行总结概括,将有助于化解税务争议,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和纳税人利益保障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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