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我国职务发明创造权属界定的立法修正

作者:吴树山; 戴蓉; 罗灵职务发明创造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立法立法修正

摘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如果法律仅将职务发明创造归属为单位所有,而忽视了维护职务发明创造完成者的合法权益,就无法达到强势激发全社会智慧财富的创造力的目标。因此,在对其权属进行规制时,应当将发明创造完成者纳入职务发明创造权属界定的要素,彻底改变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一职务属性为合作属性,将其权属界定为单位与发明人的共有职务发明创造,以利于促进全社会智慧财富创造力的爆发性提升。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管理观察

《管理观察》(CN:11-568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