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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中国彩电企业进行反倾销调查的思考

作者:郭玮美国中国彩电企业公平价格彩色电视机销售价格裁定倾销行为平均价格品牌出口产品倾销报告商务部价格比地计算调查长虹差距

摘要:2003年11月2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初步裁定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彩色电视机存在倾销行为,根据公布的初步裁定报告,美国认为中国彩电销售价格比美国认定的"公平价格"低 27.94%到 45.87%,报告还"准确"地计算并公布了中国各个品牌的彩色电视机销售价格与其所谓"公平价格"之间的差距:康佳比"公平价格"低 27.94%, TCL低 31.35%,厦华低 31.7%,长虹低 45.87%,其他品牌的彩电平均价格则低于"公平价格"的 40.84%.并且表示将继续调查,并于 2004年 4月做出最后的裁定.这是美国最新的一次针对中国出口产品倾销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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