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跃晋; 许强医疗损害医疗事故法律赔偿
摘要:对于因医疗行为而导致的损害,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之间存在着不统一、不配套的矛盾。笔者认为“医疗损害”不同于“医疗事故”,源于法理的“根”,有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外延可比照,还因为医患价值的法律内涵要求保护人民权益,所以提出:应把医疗活动造成患者生命、健康等方面的损害统一为医疗损害,并且赔偿的标准应一致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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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医药卫生导报》(CN:44-1417/R)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国际医药卫生导报》系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医卫综合性期刊,以迅速传递国际国内医卫政策要闻、科技信息动态、刊登医学学术论文为已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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