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善化寺大雄宝殿脊槫增长构造与《营造法式》制度之比较

作者:白志宇大雄宝殿构造立面设计大木作角梁斜长

摘要:《营造法式》(以下简称《法式》)卷第五大木作制度二“阳马”规定:“凡造四阿殿阁,若四椽、六椽五间及八椽七间或十椽九间以上,其角梁相续,直至脊樽,各以逐架斜长加之。如八椽五间至十椽七间,并两头增出脊樽各三尺。随所加脊樽尽处,别施角梁一重。俗谓之吴殿,亦五脊顶”。以上制度规定四阿殿顶八椽五间至十椽七间需两头增长脊樽各三尺,共六尺,否则脊樽太短(图1)。陈明达先生研究认为“四阿殿立面设计,是要求脊樽长度应大于间广总数的二分之一。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古建园林技术

《古建园林技术》(CN:11-2173/TU)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古建园林技术》杂志集技术性、学术性、实用性于一身,自创刊以来,始终以继承弘扬民族传统建筑文化,保护利用传统建筑遗产为宗旨,已成为从事古建筑设计、施工、文物保护、古建修缮、大专院校教学、科研,以及广大古建园林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