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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到汇款项下的进口付汇自9月1日起实行自动核销

进口付汇自动核销国家外汇管理局贸易便利化结算方式外向型经济事后监管货物进口报关单

摘要:<正> 为进一步简化进口付汇核销手续,方便进口商的经营活动,更好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了《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自动核销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04年9月1日起,对结算方式为"货到汇款"的进口付汇业务实行自动核销,并简化银行审核单证。这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改进服务、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又一举措。按我国外汇管理规定,贸易进口项下的付汇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即以对外付汇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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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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