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姜墩强 张军平哈萨克斯坦转移价格法原油销售市场价格转移价格财税风险
摘要:为了更好地规范哈萨克斯坦国际业务中涉及的贷款、采购服务和原油销售等进出口业务,2010年6月30日,哈萨克斯坦政府修订了《转移价格法》。新《转移价格法》将被监管的主体扩大至"哈萨克斯坦境内发生的与国际交易相关的交易"公司;要求公司定期提供交易监督报表,签订《转移价格协议》;取消了修订前允许商品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偏离10的规定。新《转移价格法》与旧法相比,包含很多积极的改变和修订,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新《转移价格法》对转移价格和关联关系的认定有待商榷,将管理范围拓展到哈境内的交易有失公平,市场价格的确定过于简单等。新《转移价格法》对石油公司的国际原油销售带来很大的财税风险。因此,石油公司应规范销售业务流程,严格要求买方提供销售费用证明文件;及时准确报送原油销售报表和相关销售费用证明文件,接受政府监督;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咨询,确保销售证明文件合法合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