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税制夏普战后194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制税收征管体系财政学家
摘要:1949年5月,应驻日盟军总司令部(GHQ)的要求,以美国财政学家、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卡尔?夏普为团长的“税制使节团”来到日本进行考察,并于1949年8月和1950年9月分两次向驻日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提交“日本税制报告书”。该报告由GHQ以劝告书的形式向日本政府提出,被称为“夏普劝告”。根据“夏普劝告”,日本政府对税制进行了改革,确立了战后日本税制的基本框架。其核心要点在于,以税收负担公平和资本价值保全为基本原则,建立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收体系;对个人所得税采取超额累进的综合所得税制,对法人税采取单一比例税制;为贯彻公平原则,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减轻普通人的税收负担,同时以资产课税的方式对富裕阶层征收富裕税;确立中央和地方税源分配制度,在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财政之间分配税源,增强地方财政的独立性;改革税收征管体系,普及纳税意识,完善税理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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