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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企业间隐性关联交易

作者:关涟; 李鸿翔关联交易企业间税务部门利润转移交易原则纳税调整税务总局税负

摘要: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关联交易可能导致企业利润转移和税负降低,一直以来都是税务部门的关注重点。随着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成果的落地,围家税务总局相继了一系列关于特别纳税调整的新规定。各地税务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极大压缩了关联企业间的避税空间。近年来,隐性关联交易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避税理念、模式和手法,税务部门应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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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月刊)创刊于1988年,由国际税务总局主管,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CN刊号为:10-1142/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国际税收》杂志宣传我国对外改革开放政策,介绍国内外税收管理经验,探讨涉外税务理论,为更好吸引外资、维护我国经济主权、提高我国涉外企业资金能力和税收人员的税收管理水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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