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里求斯所得税国别跨国公司申报期限会计年度财务年度
摘要:毛里求斯公布了《2018年所得税国别报告条例》(Income Tax(Country-by-Country Reporting) Regulations 2018), 规定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从2018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起申报国别报告,申报期限为公司财务年度终了后的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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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月刊)创刊于1988年,由国际税务总局主管,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CN刊号为:10-1142/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国际税收》杂志宣传我国对外改革开放政策,介绍国内外税收管理经验,探讨涉外税务理论,为更好吸引外资、维护我国经济主权、提高我国涉外企业资金能力和税收人员的税收管理水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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