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力平; 郭小东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税收国际协调税法应纳税所得额营业利润投资所得不动产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中国
摘要:宏观层面上的税收国际协调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没有会计准则方面的国际协调,真正意义上的税收国际协调就难以实现。我国与许多国家签订了双边国际税收协定。这些双边协定更多侧重宏观层面的协调,对于微观层面——税基的协调则关注较少,现实呼唤我们应同时关注税收国际协调和会计准则国际协调之间的配合,将税收国际协调的重点转移到税基尤其是会计准则国际协调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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