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庆元清初鱼鳞册土地占有
摘要:清顺治年间黟县推行土地清丈、攒造鱼鳞图册。鱼鳞册在黟县乡村经济和法制生活中发挥作用,府县官吏审理土地案件以鱼鳞册登记为凭。《黟县顺治年清丈册》登记田、地、山5000余亩,"山"在90%以上。册载60%以上的土地属地主、族产所有。该册为都图册籍,登记分庄占有土地有的在毫厘之间,呈现出小土地占有的复杂形态。在册500余亩田、地,佃人占有田面权达80%,清代永佃制获得发展。佃仆制的生产关系不利于乡村社会的稳定,明末清初佃仆斗争促进了租佃关系的发展,客观上为黟县古村落的繁荣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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