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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缅甸陆龟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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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林策发[2009]149号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如何确定缅甸陆龟保护级别的请示》(云林法策[2009]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缅甸陆龟属于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的野生动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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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公报

《国家林业局公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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