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行政处罚程序国家林业局行政复议机关违法事实林业主管部门局务会议林
摘要:<正>国家林业局令第14号《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5月13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第一条为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正确实施林业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