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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物品抑或私人物品——关于教育社会定位的一个理论困境及分析

作者:郭垒公共物品私人物品效用程度政策规定政府公共管理理论代表和平理论困境

摘要:诸如教育(学校)这样的物品是公共物品还是私人物品,确是一个理论难题.公共管理理论对此做出了一个"物品的效用可分性程度(从0到100%)"的特设性假设,而这个假设损害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划界的基础即"物品效用可分性"这个概念的意义.其结果是,对诸如教育(学校)这样的物品进行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划界时,其标准不在于物品是否具有效用可分性这样所谓天然的固有属性,其划分依据是一个社会标准,代表了各种社会力量的协调和平衡的结果.哪种物品应该是公共物品,是何等程度的公共物品,在绝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社会认同,现实中往往是由法律或政府的临时性政策规定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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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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