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非WTO国际法规范适用于WTO文化贸易的可行性——以中美文化产品案的法律适用问题为视角

作者:张帅梁非wto国际法规范wto文化贸易立法公共道德例外

摘要:WTO法律体系不是一个封闭的法律怪圈,非WTO国际法规范在理论上具有适用于WTO案件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在实践中WTO争端解决机构也曾适用非WTO国际法规范解决成员方的贸易争端。适用的渊源包括一般法律原则和国际条约,适用的方式包括直接适用和“作为解释的证据和材料”。而中国在中美文化产品案中的败诉凸显出WTO的文化贸易立法不具自足性,无法保证成员有效维护本国文化主权。在WTO现有文化贸易立法之外,存在适用《文化多样性公约》等非WTO国际法规范的可行性。认识到这一点,对于处于国际文化贸易弱势地位的中国具有另辟蹊径的现实意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国际经贸探索

《国际经贸探索》(CN:44-130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国际经贸探索》在全国外经贸领域和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声誉。先后在全国社科学报学会、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学报研究会、广东省期刊协会组织的评奖活动中获奖。位列国际经贸类优秀期刊的前四名,2010年荣获“全国高校三十佳社科期刊”。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