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帅梁非wto国际法规范wto文化贸易立法公共道德例外
摘要:WTO法律体系不是一个封闭的法律怪圈,非WTO国际法规范在理论上具有适用于WTO案件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在实践中WTO争端解决机构也曾适用非WTO国际法规范解决成员方的贸易争端。适用的渊源包括一般法律原则和国际条约,适用的方式包括直接适用和“作为解释的证据和材料”。而中国在中美文化产品案中的败诉凸显出WTO的文化贸易立法不具自足性,无法保证成员有效维护本国文化主权。在WTO现有文化贸易立法之外,存在适用《文化多样性公约》等非WTO国际法规范的可行性。认识到这一点,对于处于国际文化贸易弱势地位的中国具有另辟蹊径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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