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实质性阻碍”损害标准与中国的新产业建立——以南非对华研磨钢球反倾销案为例

作者:宫桓刚实质性阻碍分支产业产业损害反倾销

摘要:WTO《反倾销协议》和各国反倾销法对于反倾销实践中的损害确定标准在大多数情况下所适用的都是第一条标准,即“实质性损害”标准;而对第二条标准“实质性损害威胁”标准却鲜有适用;至于第三条标准,即“实质性阻碍一国产业建立”的标准更是很少提及。但是,随着中国与其贸易伙伴间贸易摩擦的不断升级以及中国国内新兴产业的日益发展,无论是在中国出口产品遭遇的反倾销案件中,还是在中国国内产业对外提起诉讼的反倾销案件中,适用“实质性阻碍一国产业建立”标准的情况均不断发生。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国际经贸探索

《国际经贸探索》(CN:44-130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国际经贸探索》在全国外经贸领域和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声誉。先后在全国社科学报学会、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学报研究会、广东省期刊协会组织的评奖活动中获奖。位列国际经贸类优秀期刊的前四名,2010年荣获“全国高校三十佳社科期刊”。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