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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一例:误工损失赔偿案

作者:孟宪海赔偿案建设工程合同误工索赔损失赔偿维修费用经济赔偿社会影响赔偿损失实际损失

摘要: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当合同一方违约时,受到损失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除了直接损失赔偿(如赔偿返工维修费用)之外,还可能包括间接损失赔偿,如损失的利润、错过的机会或负面的社会影响等.另外,合同双方往往还会就如何赔偿损失提前达成协议,最常见的就是在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延误中,由承包商按日赔偿业主的工期损失.如果业主每天受到的损失能够合理预测的话,法庭将会执行误期损失赔偿条款.即使业主的实际损失比事先协商的数额更多或更少,也要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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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合作

《国际经济合作》(CN:11-158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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