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澍司法谦抑司法实效伦理品格社会交往
摘要:司法虽然在形式上是法的实际应用,但其存在独特的生命逻辑,有着特定的伦理品格。司法实效的达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谦抑品格。司法谦抑品格符合司法广场化的艺术追求,最大可能地降低纠纷解决过程的反复性;促进利益礼让,引领时代精神,达致社会和谐;表征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技术和信用,标识职业伦理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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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CN:11-319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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