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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侵权案件侦查中的律师介入

作者:高杉案件侦查律师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法律咨询

摘要:一、律师介入的效果 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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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CN:11-319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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