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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审价规则 明确合同条款——工程造价纠纷中应对审价的对策

作者:陈贝力工程审价工程造价纠纷合同条款设计变更承包人业主结算损失

摘要:实践中,工程审价一般分为业主单方面委托审价和司法审价两大类。承包人在审价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久审不决,拖延时间;审价方法缺乏依据,对承包人结算报告中的数据简单处理“一刀切”,缺少相应说明;对设计变更等因素引起的索赔,业主原因引起的停、窝工损失,签证的效力和金额判定缺乏详细分析,倾向“一刀切”;以审(价)代裁(决),逾越委托范围或者推诿责任,当断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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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与劳务

《国际工程与劳务》(月刊)创刊于1988年,由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主管,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主办,CN刊号为:11-5034/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国际工程与劳务》以宣传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事业方针政策,传播国际工程承包先进管理、技术和国际市场信息,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为己任,为国际交流开设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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