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经营资格管理补充规定工商总局商务部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改制
摘要:为适应企业改制的需要,促进西部地区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近日,商务部、工商总局联合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4年第3号,简称《管理办法》)作出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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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与劳务》(月刊)创刊于1988年,由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主管,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主办,CN刊号为:11-5034/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国际工程与劳务》以宣传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事业方针政策,传播国际工程承包先进管理、技术和国际市场信息,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为己任,为国际交流开设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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