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正民(整理)最低工资标准政府决定韩国标准工资2006年2005年工资方案低收入者委员会
摘要:6月25日,韩国最低工资委员会举行第6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的最低工资方案:每小时标准工资3100韩元,8小时日标准工资24800韩元,月标准工资按226小时计算为705120韩元。比去年同期增309.2%,占全体劳动者10.3%的150.3万低收入者将因此受益;同时,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18.4万在韩研修生待遇会得到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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