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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间谈判义务的国际法依据与成立条件--玻利维亚诉智利“进入太平洋谈判义务案”评述

作者:宋岩双边协议单方行为默认和禁止反言合法预期国际组织决议

摘要:2018年10月1日国际法院对玻利维亚诉智利"进入太平洋谈判义务案"作出判决。该案的争议焦点是智利是否有与玻利维亚进行谈判的国际法义务,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哪些依据可能创设国际法义务;第二,创设国际法义务的条件。法院的审理表明,国际法义务的依据有多种形式,包括双边协议、声明等单方行为、默认和禁止反言、国际组织决议等,关键在于判断相关文件和行为是建立了法律义务还是政治承诺。这些依据都必须证明相关国家有受法律拘束的意图,体现了国家同意原则。在判断国家有无受法律拘束的意图时,应当客观分析所有证据,特别是当事国的用语、语言背景以及后续行为,这要求国家在谈判、缔结条约及其他交往活动中注意"谨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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