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明新投资争端解决国家间仲裁程序外交保护投资仲裁程序
摘要:国际投资争端解决偏爱投资者—国家仲裁程序和冷落国家—国家仲裁程序形成鲜明对比。晚近条约为基础的国家—国家仲裁程序诱发了诸多值得研究的新问题,通过对相关案件的分析后发现,国家—国家仲裁程序启动条件与表现形式,国家—国家仲裁程序与外交保护间的关系以及国家—国家仲裁程序与投资者—国家仲裁程序间的关系等尤其值得关注。国家—国家仲裁程序的复归代表着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体制的再次转向,开始寻求协调投资者、缔约方及受投资争端影响的其他行为者间的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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