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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作为自然人生活中心的经常居所地

作者:薛童经常居所地生活中心属人连结点属人法

摘要:较之国籍和住所,作为属人连结点的经常居所地概念具有不确定性。现行法采用当事人生活中心地来界定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是用一个不确定的概念描述另一个不确定的概念,并不能显著地提升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为减少认定属人连结点的不确定性,在给定的概念模型下,只能通过在法教义学上建构合理的解释模型,先究清作为概念核心的生活中心地这一法律观念的本意,再通过给出认定生活中心的参考事实的范围、种类、相应的规范限定和准据时间点等构成要件,协助经常居所地概念在司法实践中逐步演化出合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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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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