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新强国际经济法属性法律部门
摘要:国际经济法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以国际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国际经济法学,属于狭义国际经济法学。广义国际经济法学是以国际经济法、国际商事惯例、各国涉外经济法和民商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在我国,广义国际经济法学是改革开放后才逐渐发展起来的一门综合性学科。然而,人们混用“法”和“法学”的概念,将广义国际经济法学称为“国际经济法”或广义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便成了一个难以说得清的含混概念,围绕着其属性产生诸多争议。被混用的概念如不更正过来,此争议及其派生的其他问题将会始终困扰着这门新兴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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