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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要服从公民

作者:方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公民权利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法国民法典权利文化人权宣言

摘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所作的《和谐社会中的法治》的讲演中指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一系列和它相适应的理念,这个理念就是精神要件,其中一个理念就是:法治社会要奉行人道主义文化和权利文化。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从制度上解决了公民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公民和国家之间的关系重新被设计。在这个宣言之前,公民都是服从国家的,宣言以后,这个关系被颠倒过来,不是公民服从国家,而是要求国家服从公民。人们组建政府的目的在哪里?目的在于让公民的权利最大化,这就是人权宣言留给后世的财富。1804年法国民法典制订出来以后后世都在模仿,被称作法典的样板。它要解决的是财产的所有权问题,要解决财富对人的意义问题,要解决人和人之间关系当中的权利问题,由此法国就形成了一种权利文化。国家怎样保降公民权利的最大化,每个人就怎样尊重他人权利的最大化,这就构成了一种文化,一种生活方式,这种文化就被称作权利文化。2004年我国宪法的修改增加了一个最耀眼的条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个条款的增加就预示着我们的制度就是要以人权的实现、人权的保障作为基本特征和原则。这种文化如果要对应一种文明,那就是法治文明,也就是国家的制度文明、政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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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安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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