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乐; 陈卫东; 潘庆华综述分析制订建议
摘要:文章分析发现全国4个直辖市、49个“较大的市”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在文件层级、基本概念、适用地域和内容设置等方面存在制订争议。基于法理学认知,文章提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制订建议:以高位阶的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为文件层级,以“城市规划区”为适用地域,以综合性、程序性规则为主要设置内容,以凸显地下空间管控特色为核心和灵魂,以期能帮助提高各地制订《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专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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