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闵行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工会; 张军; 赵玉...女性劳动者农民工权益建筑行业上海市人民政府闵行区职工权益保护
摘要:1988年,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女性从业者劳动保护专门法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颁布,对解决女性从业者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女职工身心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的解除方面对女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进行了特别保护;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与此同时,上海也出台了以保障女性劳动者权益为目的的特殊政策和规定,例如《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调整本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等,这些制度的出台夯实了女性从业者权益保护的法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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