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补助标准
摘要:日前,长沙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通知》,规定区、县(市)要建立大病、重点医疗补助制度。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费全年累计超过2000元,给予20%补助,全年累计补助不超过1000元。同时,还要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定点医院”,设重点优抚门诊,实行“三优”、“三免”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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