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静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集体合同市人大常委会企业联合会产生程序职工代表总工会突破性
摘要:日前,记者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企业联合会联合召开的会议上获悉,《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在适用范围、协商内容、职工代表产生程序和相关保护,以及推动区域行业集体合同等方面有突破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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