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玉梅 王子柱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拍卖村民自治同权同价
摘要:2015年8月27日,中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第一槌”在贵州湄潭县成功敲响。湄潭案例在土地出让、使用用途、平等入市和同权同价等方面突破了现有法律。文章认为,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试点,首先需要不断优化入市土地、入市平台、入市方式、收益分配、后续服务等环节;其次在坚守改革底线的前提下加快村民自治建设,规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为,遏制土地投机炒作,以防范和化解风险;最后站在系统论高度,处理好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地方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市和土地规划及产业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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