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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弘光朝重颁《三朝要典》的风波及其影响

作者:安艺舟弘光逆案东林党

摘要:《三朝要典》颁行于明天启六年(1626),由万历、泰昌、天启三朝"梃击"、"红丸"、"移宫"三案的示谕奏疏档册,加上案语而成。崇祯元年(1628)被崇祯帝下旨焚毁。南明弘光时期伴随着"翻逆案"和激烈的党争,《三朝要典》重颁。《三朝要典》的重颁在弘光朝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它直接为马士英集团所利用,成为其翻逆案,扩大自己权利的工具,朝中出现"善类为之一空"的局面。激烈的党争加速了弘光政权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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