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智航生活水准住房权文化权利国际人权法法律文件米尔恩宪法诉讼现代化理论基本自由国际社会
摘要:<正>前言适当生活水准权是一项国际性的人权,它存在于《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性法律文件中。健康权、食物权、住房权、照顾权等权利形态都是适当生活水准权的具体制度表达形式。因此,这一权利直接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公法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年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