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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生活水准权“适当标准”的确定

作者:郑智航生活水准住房权文化权利国际人权法法律文件米尔恩宪法诉讼现代化理论基本自由国际社会

摘要:<正>前言适当生活水准权是一项国际性的人权,它存在于《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性法律文件中。健康权、食物权、住房权、照顾权等权利形态都是适当生活水准权的具体制度表达形式。因此,这一权利直接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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