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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制度之研究——比较德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的立法例

作者:孙凌行政诉讼第三人行政诉讼法第三人诉讼具体行政行为人的地位台湾地区行政法院提起诉讼追加被

摘要:<正>一、问题的提出有关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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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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