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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是基础性权利吗?——以德国为比较项

作者:Gregory; S.; Alexander; 郑磊财产权制度宪法解释德国人联邦宪法财产性利益社会义务联邦最高法院德国宪法法院

摘要:<正>引言财产权获得了一定程度上的尊重。征收条款在州法层面获得新生,各州的立法要求:较大范围内的各种限制财产权的规制行为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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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研究

《公法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年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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