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家俊陈璧君国民政府1949年1959年无期徒刑高等法院档案材料
摘要:大汉奸之妻、曾任国民政府中央监察委员的陈璧君,于1946年4月被国民政府江苏高等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1949年她从苏州监狱移押到上海提篮桥监狱,1959年6月17日因病死于狱中,享年68岁。多年来,笔者通过查阅大量的文史、档案材料,采访当年曾经管理过陈璧君的多名管教干部,还采访了当年常到监狱送物、探视,并为陈璧君处理后事的陈家远房亲戚谭文亮先生,遂成此文。文中不少史料为首次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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