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尹秀峰效益性抽象性通俗性
摘要: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法律融入各种职业的基本构建。但在职业教育中法律能力融入不够,或是空洞的说教,或是传统法学的缩减。法律与职业融合有赖传统法学继承,更依赖法律教育的创新,特别是法律应用理论的创新。法律应用理论的创新应以法律关系关联的方法,通过扬弃传统理论和融合专业技能两种手段,以能力为本位,建立具有效益性、抽象性和通俗性特征的理论模式。时效约束、风险防范和证据攻防是法律应用理论的三个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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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双月刊)创刊于1992年,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天津职业大学主办,CN刊号为:12-1283/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高等职业教育》依靠自身力量开展理论研讨和科学研究工作,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培养一支骨干队伍。具有鲜明的学术性、职教性、应用性特色。刊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论文、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理论与实践方面有创新的探索性文章。 《高等职业教育》现已更名为《天津职业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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