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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选择——基于上海、武汉、无锡三地的比较研究

作者:于永达; 苑全玺; 潘星霖公共服务购买模式比较政府

摘要:政府通过签订购买契约合同,向社会上有能力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供应商购买公共服务,不仅可以减少财政支出、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而且对于提高公共部门的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意义重大。然而,从现实来看,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购买上还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如何做好公共服务购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通过对上海、武汉、无锡三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证研究发现,竞争性购买、谈判模式以及合作模式这三种购买模式皆有其适用性。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进一步发展,可从拓宽购买领域、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建立绩效及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等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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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CN:44-144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的办刊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本着求新、求实、求真、求精、求高的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力求做到:着力理论研究,突出实践应用,反映改革开放,办出行政院校和地方特色,并始终以追求高质量、高水平、高品位、高效益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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