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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法上的责任行政原则

作者:张坤世行政法责任行政原则责任形式责任意识责任追究制问责制

摘要:行政法上责任行政原则之确立有其深刻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责任行政原则下的政府责任形式有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惩罚性责任和补救性责任,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等.责任行政原则的实现有赖于公务人员责任意识的增强、责任追究制以及问责制的发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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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CN:44-144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的办刊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本着求新、求实、求真、求精、求高的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力求做到:着力理论研究,突出实践应用,反映改革开放,办出行政院校和地方特色,并始终以追求高质量、高水平、高品位、高效益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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