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子成中国信访制度改革责任行政行政权利公民权利
摘要:《信访条例》的修订,体现了人本行政、积极行政、程序行政、弹性行政和责任行政的精神,但在信访事件本身的公开化、信访秩序规定的合法性、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以及行政法治化的总体设计等问题上也存在着缺陷。从行政法的视角看,信访制度进一步改革的出路在于:扩大行政参与、塑造公民精神、理顺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建立人大主导下的信访格局和出台《信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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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行政学院学报》(CN:44-144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的办刊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本着求新、求实、求真、求精、求高的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力求做到:着力理论研究,突出实践应用,反映改革开放,办出行政院校和地方特色,并始终以追求高质量、高水平、高品位、高效益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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