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亮出版说明编写目的广东省审稿行文规范地方史志编纂人员
摘要:按照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02年制定的《广东省地方志行文规范(试行)》统一规定,《广东省志(1979~2000)》(以下简称《省志》)各分卷须制定《出版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置于《凡例》之后。迄今所见,《省志》各卷送审稿《说明》仍存在种种不足之处,大多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主要原因是未能准确理解《说明》的设置原由及功能,未能恰切掌握其撰写基本要求。为此,本文拟结合剖析一些《说明》的实例,对省志设置《出版说明》的原由及相关要求作一阐述,以供各卷编纂人员参考,力求使《说明》的编写目的明确、内容有效、行文规范,较好发挥其在志书编纂中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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