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级人民法院医保局卫生健康残联
摘要: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医保局、团委、妇联、残联:为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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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CN:44-16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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