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活动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相关产品安全主体责任
摘要: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指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内从事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用农产品和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下同)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CN:44-16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334279 评论 61
部级期刊
人气 309181 评论 20
北大期刊
人气 122427 评论 44
人气 88531 评论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