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费率失业保险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阶段性调整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广东省
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部署,进一步降低企业社保成本,减轻企业负担,2019年8月25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调整我省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8号,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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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CN:44-16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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